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
主条目:香港政府决策科局演变
香港政府沿用两层架构至1970年代初,各个部门直接向布政司负责;布政司署虽然有负责政策研究之官员,但职级比部门首长低,部门首长往往坚持要与布政司讨论,事无大小均由布政司决定,造成行政效率低下,为此时任港督麦理浩委任麦健时顾问公司寻找对策。该公司于1972年发表《麦健时报告书》,建议将权力下放,在布政司和部门之间加入“决策科”,负责制订政策,并由各有关部门负责执行[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后,架构大致承袭英治时期,只是名称有所变动,将原“布政司署”改称为“政府总部”;“决策科”改称为“决策局”、“资源科”改称为“资源局”。其时共有13个决策局及2个资源局,决策局分别为政制事务局、教育统筹局、规划环境地政局、运输局、工务局、卫生福利局、民政事务局、房屋局、保安局、工商局、文康广播局、经济局及财经事务局;两个资源局分别为公务员事务局及库务局。其后整合部份部门,当中包括1998年成立新的决策局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及解散文康广播局;和2000年成立的环境食物局,规划环境地政局改名为规划地政局及将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解散,并以新成立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和食物环境卫生署取代。
2002年7月董建华趁第二任行政长官开始之际实施主要官员问责制,改为政治任命决策局首长,局长以合约形式聘用,任期与行政长官挂钩,须承担政治风险;原有由公务员担任的局长席位改称常任秘书长,维持公务员擢升体系。决策局亦被重组,改为设立11个决策局,外界将之与三位司长合称“三司十一局”。当时十一局包括公务员事务局、政制事务局、教育统筹局、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卫生福利及食物局、民政事务局、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保安局、工商及科技局、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被批评得较多的是这些决策局的重组方式,例如将关系不大的环境及运输合于一局;普遍认为是为免类似2001年环境保护署否决九广铁路的落马洲支线穿过塱原湿地的尴尬情况,于是将两个相关部门置于同一局长之下,董建华自己也承认决策局合并的方式“不太科学”。[3]
2007年7月1日,曾荫权连任行政长官,决策局轻微改动,重组成12个,新增发展局,外界改称为“三司十二局”。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后,候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提出“五司十四局”,为政务司司长及财政司司长各设立一名副司长、新设文化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改组为科技及通讯局和工商及产业局;发展局和运输及房屋局,则改组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及运输及工务局[4]。但立法会否决提早审议有关议案,使新班子未能在同年7月1日以新架构就职[5]。事隔一年半后,梁振英于2014年度施政报告内重提架构重组方案,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分拆出创新及科技局。创新及科技局于2015年11月20日正式运作,外界改称为“三司十三局”。
到了2022年1月12日,林郑月娥公布政府架构重组方案,建议增设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分拆运输及房屋局、改组食物及卫生局、重组民政事务局等。[6]有意见从公共财政管理角度质疑是否用得其所,认为各局仍会各自为政。[7][8]同年5月17日候任特首李家超公布新架构安排,当中开设3个副司长新职位,即政务司副司长、财政司副司长及律政司副司长;成立新的文化体育及旅游局,从民政事务局接掌文化、艺术和体育事务,以及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接掌电影、创意产业和旅游事务;分拆运输及房屋局为运输及物流局和房屋局两个决策局;创新及科技局改名为创新科技及工业局;重组民政事务局为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扩大环境局并改名为环境及生态局,接掌目前属食物及卫生局负责的环境卫生、食物安全、渔农及禽畜公共卫生等政策;改组食物及卫生局为医务卫生局[9]。
1997年后决策局变迁
编辑
政策范畴
1997年7月1日
1998年4月9日
2000年1月1日[注 1]
2002年7月1日[注 2]
2007年7月1日[注 3]
2015年11月20日
2022年7月1日[注 4]
教育
教育统筹局
教育统筹局
教育局
劳工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
劳工及福利局
福利
卫生福利局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
医疗
食物及卫生局
医务卫生局
食物及环境卫生
(临时市政局、临时区域市政局)
环境食物局
环境及生态局
环境
规划环境地政局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
环境局
规划地政
规划地政局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发展局
房屋
房屋局
运输及房屋局
房屋局
运输
运输局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
运输及物流局
工务
工务局
发展局
科技
工商局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
工商及科技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创新及科技局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
工业
工商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通讯广播
文康广播局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商业
工商局
经济
经济局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
旅游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
文化及康乐体育
文康广播局/(临时市政局、临时区域市政局)
民政事务局
民政
民政事务局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
财经金融
财经事务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库务
库务局
政制
政制事务局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保安
保安局
公务员
公务员事务局
注:除主要政策范筹外,尚有其他细微工作调整,请参阅有关决策局条目。